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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化解合力,金川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化解一起行政争议案件

时间:2020-12-10 08:55:5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感谢各位领导和工作人员,我申请撤回复议申请。”

2020年12月2日,金川区人民检察院化解了一起行政争议案件,行政相对人马某某当场对检察机关表示了感谢。

2020年10月27日上午9时许,马某某将自己的摩托车停放在了金川区宝晶巷和延安路21号交叉口的建设银行前,停车地点未规划停车位,金川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发现其违章停车后,当场作出罚款处罚决定,马某某当场缴纳罚款。后马某某不服该决定,向金川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处罚决定,退回罚款。

2020年12月2日,金川区人民检察院联合金川区司法局、金川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相关工作人员,邀请当事人马某某及两名社区代表到场,进行了公开化解。当事人马某某先陈述了事情经过及诉求;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就案件事实及处罚的依据和理由进行了阐述,并就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执法瑕疵向马某某进行了解释、表达了歉意;检察院工作人员就作出行政处罚的主体、处罚的程序、处罚的依据等方面向马某某进行了释法说理,本着解决问题的原则,对争议双方进行了调解;司法局工作人员也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分析,马某某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当场申请撤回复议申请。


在化解过程中,金川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化解行政争议,解决了群众的实际问题,化解了心结,同时也节约了司法资源,促成了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人民群众的多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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