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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母亲河、我为行动者”—永昌县院携手水务部门开展“保护母亲河”志愿服务活动

时间:2021-03-11 14:38:1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更好的呵护“碧水蓝天”,永昌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拓展“河(湖)长+检察长”制工作模式,结合“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活动,于3月9日“保护母亲河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助推河湖源头治理。

该院主动与水务部门携手,组织检察干警及水务工作人员共40余人,分组沿金川河及金川峡水库周边,实地查看水源地环境和防护设施,人手分发垃圾袋徒步捡拾垃圾,行程十余公里,绕水库库区打捞塑料等废弃物品,现场向水务管理人员提出督导改进巡查建议;同步公开向相关乡镇村送达禁烧秸秆、塑料废品等物检察建议。并向当地群众宣传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职能,入户发放相关资料法规,杜绝废水流入河道,禁止“排、放、烧、倒”垃圾等污染物,号召群众一起行动,呵护碧水蓝天,建设美好家园。

此次活动彰显了检察机关护佑家乡饮用水源地的凝聚力与行动力,更在全县倡导和树立了绿色文明意识、生态环境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也为着力打好“碧水蓝天保卫战”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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