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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有所呼,必有所应 ——金川区检察院落实检察长接访制度

时间:2021-03-16 09:36:1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3月5日,金川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收到一个厚厚的信封,工作人员打开后发现,信封里不仅有手写的申请书,还有申请人自行收集的书面材料、光盘等,反映其与他人长达二十几年的民事借款纠纷无法解决的问题,一看署名,原来申请人是年近八旬的老人!按照检察长接访安排负责当日接访的副检察长蔡斌看到材料后,立刻和来信老人电话联系,简单了解情况后,预约了具体的接访时间。

3月10日下午,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接访窗口,蔡斌如约接待了来访的老人。初到的时候,老人因为个人的诉求未得到法院的支持,情绪比较激动,蔡斌先给老人倒了一杯温开水,用拉家常的方式开始了接访。待老人情绪平息后,蔡斌耐心听取老人的诉求,根据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将法言法语转化成老人可以理解的语言向其答复,告诉其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和范围,为其分析多种解决问题的途径,告知其要通过正常的渠道表达自己的诉求,维护个人权利。经过整整一下午的接访,老人脸上的愁容慢慢舒展,离开时表示,副检察长的解释,解开了他的心结和困惑,虽然自己的问题没有完全解决,但感谢检察院对他的尊重和理解。

长期以来,金川区院始终落实“检察长接访制度”,将每月的5日、15日、25日确定为检察长接访日,由检察长、副检察长轮流值班接访。同时在醒目位置公布接访表,来访群众可以通过来电、来信、直接来访和预约来访的方式,向检察长反映诉求。正如检察长杨连贵所强调的:不论信访内容是什么,只要群众有所呼,我们必定有所应,群众利益无小事,老百姓能找到检察院反映问题是对我们的信任,我们要依法履职,争取化解矛盾,解决群众所及所想的问题,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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