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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袭警说不!金川区检察院依法批捕全市首例袭警案

时间:2021-04-13 15:56:4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日,金川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袭警罪将郑某批准逮捕。该案系袭警罪入刑以来,金昌市首例涉嫌袭警犯罪的嫌疑人被批捕案件。

2021年3月12日,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民警在本市香格里拉小区东门口出警时,醉汉郑某拒不服从民警现场指挥,暴力袭击执法民警,造成民警面部受伤,警服毁损。

金川区检察院受理后,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郑某酒后殴打他人,在出警民警现场调解的过程中不知悔改,情绪激动,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之规定,涉嫌袭警罪,依法批准逮捕。

袭警罪是自今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罪名,金川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后,认真审查分析了本案的犯罪事实及证据,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作出了对犯罪嫌疑人郑某批准逮捕的决定,有力维护了警察执法权威,有效保证了法律的准确实施,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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