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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为民办实事】永昌县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开展娱乐场所、旅馆业专项检查

时间:2021-07-05 16:47:3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根据检察机关《“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严厉打击娱乐场所非法接纳、招聘未成年人以及宾馆、酒店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等行为,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践行为民办实事,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解决宾馆、酒店、KTV等娱乐场所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引发的治安问题,永昌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永昌县公安局对辖区内多家宾馆、酒吧、KTV、网吧等场所开展专项检查。

【检察为民办实事】永昌县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开展娱乐场所、旅馆业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排查学校周边是否违法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酒吧、KTV等娱乐场所是否在显著位置悬挂含有禁毒、禁赌、禁止未成年人入内等内容的警示标志、是否违规接待或聘用未成年人;酒店、宾馆是否严格落实“一人一证”实名入住登记制度,无监护人陪伴的未成年人是否及时履行报告义务,违规接待、容留未成年人入住等情况。

【检察为民办实事】永昌县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开展娱乐场所、旅馆业专项检查
【检察为民办实事】永昌县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开展娱乐场所、旅馆业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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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为民办实事】永昌县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开展娱乐场所、旅馆业专项检查
【检察为民办实事】永昌县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开展娱乐场所、旅馆业专项检查
【检察为民办实事】永昌县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开展娱乐场所、旅馆业专项检查
【检察为民办实事】永昌县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开展娱乐场所、旅馆业专项检查

经过监督检查,发现部分KTV、酒吧未悬挂“禁止未成年人入内”的警示标志,部分宾馆在未成年人入住时未严格落实“三询问一报备”制度,存在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的情形。针对上述问题,检察人员向经营者及时宣传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相关法律知识,对没有张贴“禁止未成年人入内”标示的娱乐场所督促其即时整改,对违反规定接待未成年人的旅馆业经营者,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并建议公安机关向各宾馆发放张贴“五必须”宣传海报——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此次联合专项检查,是永昌县检察院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积极落实“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的又一有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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