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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院联合职能部门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暑期专项监督检查

时间:2021-07-21 11:26:4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进一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做深做细做实,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督促落实,有效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日,永昌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大队等六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为期三天的暑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永昌县院联合职能部门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暑期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对县域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覆盖走访摸排,重点针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办学场所安全,监控设施覆盖及运行,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永昌县院联合职能部门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暑期专项监督检查

 

永昌县院联合职能部门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暑期专项监督检查

 

永昌县院联合职能部门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暑期专项监督检查

 

永昌县院联合职能部门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暑期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中发现,仍有部分校外培训机构存在无证无照经营、超批准范围培训、未对培训教师及工作人员进行入职查询、教室监控设施未全覆盖、视频监控未正常启用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检查组及时制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问题严重的12家培训机构暂扣办学许可证,有效遏制校外培训机构违规乱象。

此次专项检查,不仅维护了广大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也为校外培训机构行业敲响警钟,督促了行业规范经营。下一阶段,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将针对相关职能部门未正确履行监管职责,或怠于履行职责的问题,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督导而不替代,及时开展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助推相关单位和部门履职尽责,建立健全针对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校外培训机构违规经营乱象问题,引导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经营、健康发展,将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落到实处,以检察之力护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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