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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甘肃法制报:依法准确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金昌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取得阶段性成果

时间:2019-07-02 08:55:4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19年6月28日《甘肃法制报》刊发《依法准确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金昌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取得阶段性战果》一文。

依法准确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金昌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取得阶段性成果


  在金昌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办公室的墙上,有一张醒目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办理一览表”。这张表上,金昌市检察机关正在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进展动态一览无遗,时刻提醒、鞭策着检察干警依法、准确、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金昌市检察机关精心谋划,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扎实深入推进专项斗争。截至目前,受理公安机关以涉恶案件提请批捕11案53人,批准逮捕11案40人,对公安机关以涉恶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的14案113人,审查后提起公诉10案80人。


“关键少数”带头办案树标杆

  为确保重大黑恶案件办案质效,金昌市检察机关成立以市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为组长,基层院检察长为副组长的案件指导小组,在重大案件线索核查、会商研判、出庭公诉等环节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以点带面作用。5月29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赴永昌县检察院办案一线,组织研究韩某某等25人涉恶案件的关键诉讼节点,对该案公诉工作提出指导意见。6月19日,韩某某等25人恶势力犯罪案件在永昌县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县检察院检察长带领公诉团队出庭支持公诉,指控犯罪。

  全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认真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提出的“公检法机关负责同志要真挂帅真出征”的工作要求,市检察院检察长带头包案督办了祁某等涉恶案件、苏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充分发挥了“头雁效应”。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共带头办理批捕、起诉涉黑涉恶案件8件91人;在交办、转办线索复核、核查工作中,由检察长担任总负责人,其他党组成员分别牵头担任组长成立了12个线索核查专班,带头核查线索,为办案检察官树立标杆、做好典范。


凝聚办案合力提质效

  已审结的崔长新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是金昌市查处的首起恶势力犯罪案件,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主动了解掌握案件的立案、破案、强制措施的使用、侦查进展等情况。“公安机关将崔长新等人涉恶案件移送过来后,经过审查,我们追加漏诉1名,追诉遗漏犯罪4起。”办理该案的员额检察官唐荣卿说,通过有针对性地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有力地推进了案件办理进程。

  除了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金昌市检察机关更加注重建立外部横向的协同工作机制。“我们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协作配合机制,认真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将打击涉黑涉恶犯罪与深挖‘保护伞’问题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市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段玮山介绍,检察机关还与公安、法院加强协作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建立常态会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案件认定和处理上的重大分歧问题,共同促进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规范化。

  近日,为建立精准办案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量,金昌市检察院在总结提炼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规定,出台《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健全完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理机制的意见》等四项制度,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新一轮的强大攻势。(记者 张瑞军 通讯员 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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