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检察院着眼检察履职,自觉融入社会治理,发挥检察建议“抓前端、治未病”的诉源治理作用,持续深化依法能动履职,切实解决“四类问题”,久久为功,做优做实检察建议工作,努力将检察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助力更高水平“平安金昌”“法治金昌”建设。
解决“政绩冲动”“凑数冲动”问题,高标准制发检察建议。检察建议作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一种方式,金昌市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给检察建议制发加上法定性与必要性之锁,让检察建议严格运行在法律规定的框架之下。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优先通过碰商、沟通、口头提醒等方式纠正一般性质、轻微违法问题,杜绝“小问题”大处理。对于常发、频发现象,立足个案办理,查找违法犯罪隐患、制度漏洞以及其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诉源治理上下功夫,提出解决深层次问题的类案检察建议。
解决“看不清”“提不准”问题,高质量制发检察建议。查清事实找准问题是制发高质量检察建议的基础。金昌市检察院严格要求全市检察机关从广度和深度两个方面着力落实检察建议调查核实工作。广度上,穷尽调查措施,做到现场必到、线上必查、专业必询、材料必阅、人员必问,全面调查核实,了解具体情况。深度上,融合刑事检察职能,借鉴刑事侦查标准,查明问题真相,并对发现的问题全面分析研判,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杜绝走马观花式调查、浅尝辄止式核实。同时,通过磋商、联席会议等方式听取被建议单位意见,获得其认同。在文书质量方面,强化释法说理,以法律规定“是什么”必论、法律规定“为什么”必论、问题与违法之间的“因果关系”必论“三必论”,杜绝“空话”“套话”“模糊化”。
解决“程序混乱”“把控不严”问题,高效率制发检察建议。金昌市检察院业务部门遵循案件化办理要求,严格落实立案、调查核实、备案审查、卷宗归档制度,着力转变“司法判断”不足、刚性不够倾向。法律政策研究室强化事中审查,落实检察建议必要性、合法性、说理性审核,及时将审核意见反馈移送部门。案件管理办公室加强检察建议流程监控和分类统计,对检察建议的质量进行内部评查评议,坚持“评差”与“推优”相结合,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动态整改落实、逐步提升质效”。同时,坚持“眼睛向内”,通过案件评查、备案抽查方式,加大对检察建议规范运行的督查检视力度。
解决“纸面落实”“一发了之”问题,高要求做实跟踪问效。金昌市检察院要求全市检察机关积极督促和支持配合被建议单位落实检察建议。常态化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跟踪了解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对于未改进落实的,及时查明原因,坚持“帮”“督”相结合,支持帮助被建议单位解决整改中存在的困难,确保检察建议指出的问题切实得到整改,以“我管”促进“都管”,助推依法行政和社会治理。同时,借力文书报送、抄送制度,地方考核以及与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协同机制作用,增强检察建议监督刚性,形成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