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会关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高检院要求,两级三院检察长第一时间返岗工作,以坚决态度、严格举措、果断行动,全力投入到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中。市检察院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和应对处置作出安排部署,《通知》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要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要求落到实处,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来抓,带头遵守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为身边亲友作出良好示范。
二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要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刑法》相关规定,加大对哄抬物价、暴力伤医、拒绝接受检疫和强制隔离等各类影响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为社会各界开展疫情防控提供有利司法环境。要加强对监狱、看守所等场所落实疫情防控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和堵塞隐患漏洞;要积极开展疫情传播源头防治,进一步加强对舌尖上的安全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监督。
三要加强组织领导。市检察院迅速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逐级逐层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认真做好检察人员及亲属外出和身体健康情况的摸排掌握、测温仪防护消毒用品的采购及办公区域消毒等工作。
四要加强个人防护。要求全市检察人员自觉并督促家人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员密集的地方。出门佩戴口罩,外出回家后,及时洗手。做好室内通风消毒,不购买和食用野味,少去海鲜、活禽市场或农场,避免接触野生或养殖动物。保证充足睡眠,合理安排饮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高自身免疫力。
五要切实摸排到位。建立干警及家属防疫情况零报告制度,积极配合市、县(区)疾控部门开展疫情筛查工作,准确掌握全市检察人员及其家属春节假期动向,建立动态健康状况台账。要求近期有外出经历的干警及时向本单位、本部门报备行程,归金后自觉进行14天的居家观察,如有不适及时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如有密切接触确诊或者疑似病例史者,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和当地疾控部门报告。
六要落实值班制度。按国务院最新通知,及时调整春节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坚守岗位,落实各项管控规定,认真研判处置巡查中发现相关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全体检察人员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确保节日期间应急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七要增强管控能力。增强机关防控能力,对包括本院干警在内的所有人员按照“逢车必查、逢人必查”的原则,做好测温检测登记工作。要对发现异常体温的人员及时劝退并报告院办和疾控部门进行相应处理。
八要加强舆论引导。要做好科普报道,介绍防护知识,帮助干警和人民群众增强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及时发布卫健部门提供的疫情权威信息。全市检察人员要不信谣、不传谣。
九要减少集中活动。上班后不组织集体活动,工作期间戴好口罩,避免办公室之间不必要的走动,减少外出办公、办案,加大网络办公、移动办公系统的使用,除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外,全市检察机关拟举办的会议、培训等人员聚集性活动一律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