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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进一步部署疫情防控工作

时间:2020-02-01 15:57:0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1月31日,金昌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新超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省检察院相关会议文件精神,进一步研究部署全市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院党组成员参加会议,检委会专委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

会上,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近期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省委林铎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的批示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最高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省检察院《关于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

罗新超就进一步做好全市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思想认识要再提高,深刻认识“生命重于泰山”,积极服务市委中心大局工作,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主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检察保障;加大对哄抬物价、暴力伤医、拒绝接受检疫和强制隔离等各类影响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为社会各界开展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环境;加强对监狱、看守所等场所落实疫情防控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帮助及时发现和堵塞隐患漏洞;积极开展源头防治,进一步加强对舌尖上的安全和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监督。

政治责任要再压实,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及时分析研判疫情防控形势。领导干部要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严格执行市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细化实化分管部门防控措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及时准确掌握信息,加强正确舆论引导,及时介绍科学防护知识,帮助干警和人民群众增强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监督、教育、引导检察干警不信谣、不传谣。强化节后上班期间的督察检查,工作期间非因特殊情况不允许外出,外出实行报告审批。

防控措施要再精准,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积极配合疾控部门开展疫情筛查工作,准确掌握全市检察人员及其家属动向、身体状况,建立动态健康状况台账;妥善处理办案与防控的关系,所有值班、上班人员必须佩带口罩,采用非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非工作必须一律不派员离开本单位所在县区;积极购买必要的口罩、测温计、测温枪、消毒剂、消毒洗手液等防护物品,做好办公楼楼道、会议室、食堂、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和办公场所重点部位的通风、消毒等工作,做好机关安全、工作人员体温测量工作,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检测、防控, 坚决阻断传播渠道;加大网络办公、移动办公系统的使用,通过移动办公系统和统一办案系统办理审批程序,如必须举行会议可以通过手机视频会议等非接触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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