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进入整治阶段后,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紧盯重点案件,对2018年1月以来办理的具有排查整治情形的案件全面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市院组织业务骨干力量并邀请9名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对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确定的6大类、29件重点案件进行“全流程”“全覆盖”式核查,共实际评查案件34件。
评查核查过程中,评查小组坚持实事求是、动真碰硬,力求查准、查透、查实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案件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期限、办案程序、风险评估、文书制作、涉案财物处置、办案效果等全方位检查。
经过逐案评查,对被评查案件认真剖析,发现了思想认识不到位、司法规范化意识较淡薄;办案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缺乏办案精细化的意识;内部监督作用发挥不够、执行落实制度流于形式,缺乏监督;业务素能不高、对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掌握不够,业务知识不过硬四个方面的问题,为下一步的边查边改、逐案整改提供了目标、明确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