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金检快讯 > 正文
金检快讯

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廉洁司法提醒卡 (2020年第10期 )

时间:2020-12-30 09:38:3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要坚持不懈推进正风肃纪。“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明廉洁过节各项纪律要求。

礼品往来禁止清单

(一)未按期登记、上交礼品;

(二)不得接受单位或个人的礼品、礼金;

(三)不得假借名义或者以变相形式赠送和接受礼品;

(四)不得赠送、接受或索取礼品;

(五)不得接受礼金和有价证券;

(六)不得赠送礼金和有价证券;

(七)坚决刹住节日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

(八)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

(九)严禁节日期间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

(十)不得索取礼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