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金昌市人民检察院举行“检察官讲堂”第三讲,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永生结合多年办案经验,为全市检察干警讲授办理民事案件的经验认识和心得体会。
周永生着重讲授了民事诉讼原则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和法律监督原则。“把诚实信用确定为民事诉讼原则,是民事诉讼法不断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诉讼需求、不断适应当下国家法治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实现民事诉讼公平、公正、高效、权威的现实需要。”“历史实践经验表明,民事诉讼当事人主义的强调和落实,必然要求通过诚实信用原则进行相应的约束,实现权力与义务的平衡,才能保证民事诉讼正常进行,维护民事裁判的公正个效率。”周永生从诚实信用原则的起源讲起,逐渐深入延伸讲解了诚实信用原则的现实需要和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
“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订时,民事检察监督的理念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体现在民事检察监督从有限的事后监督向全程扩张,从‘自上而下’监督向同级扩展,从实体性监督延伸至程序监督,从审判监督向执行、调解监督发展等。”周永生讲解了《民事诉讼法》的历次修订中法律监督原则的变化,细致讲授了检察机关行使民事检察监督权要遵守的原则、监督的方式和监督的范围。
周永生还结合办案经验、实际案例,分析工作中易发生的问题,讲授了管辖、起诉与受理、送达三方面工作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为全市检察干警规范化办案提供了“样板”。
“检察官讲堂”以视频会议方式进行,主会场设在金昌市院,永昌县院、金川区院在分会场聆听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