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清新、健康、文明的工作环境和公共环境,引导干警职工培育、养成、树立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金昌市人民检察院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文明办、省爱卫办《关于加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金昌市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指南》精神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积极推进无烟党政机关建设。2021年12月市检察院被命名为市级“无烟党政机关”。
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吸烟的危害是当今世界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吸烟既有害自身的健康,也影响他人的健康。为确保控烟工作行之有效地开展,成立了控烟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计划财务装备处具体负责控烟工作,党总支(党支部)、工会、妇委会等组织协管,狠抓控烟工作的落实。各部门负责人率先做到公共场所不吸烟,会客接待不敬烟,非公共场所自觉限制吸烟频次,在禁烟、控烟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大力宣传,营造氛围。控烟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检察专网开辟专栏,广泛宣传禁止吸烟的有关法律、法规、戒烟知识和吸烟有害健康知识,在会议室、电梯、卫生间、食堂、楼道等公共场所张贴明显的控烟标志,增强干警职工控制吸烟的自觉性,提高对烟草危害的认知率,促进全体干警职工养成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机关内设各部门高度配合,积极开展本部门禁止吸烟活动的宣传教育,关注吸烟的社会危害性。全体干警职工自觉配合控烟领导小组做好“世界无烟日”、“世界爱卫日”等活动的组织开展,不断增强禁烟的约束力,提高禁烟的自觉性,全院上下形成了禁烟的良好氛围。
依法依规,强化监管。认真贯彻落实无烟党政机关的有关规定、政策和《金昌市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指南》的要求,加大禁止吸烟的监管力度,增强干警的环保意识、健康意识,逐步使控烟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控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院的控烟日常工作,教育和监督工作人员做好禁烟工作,及时对各项控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不定期的对全院各场所以及各个角落进行查看是否有烟头、烟灰、烟蒂,发现违反控烟标准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和制止,控烟领导小组成员积极履行监督和宣传义务,及时劝阻和纠正吸烟行为,宣传吸烟对健康的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