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23日,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建明一行深入永昌县人民检察院、金川区人民检察院、永昌县看守所、金川区看守所及金昌监狱对全市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进行全面调研督导。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陶积联、第三检察部主任行铁言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查看了县、区看守所及金昌监狱,听取了派驻检察室工作开展情况的介绍,详细了解了看守所、监狱民警工作履职、在押人员教育管理、监狱服刑人员劳动改造、监狱罪犯合法权益保障等情况,实地查看了监管场所视频监控,查阅了工作日志台账、减假暂案件档案等工作资料。随后,分别与县区院、看守所、金昌监狱主要领导同志进行了座谈,就如何推动全市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入探讨交流,并交换了有关工作意见和建议。
张建明首先对看守所、监狱对检察机关的驻所、驻监检察工作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其次对两级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全市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务实重行,取得了显著成绩,实属不易。
张建明强调,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要树立新理念、展现新作为、开创新局面,这就要求检察机关既要提升监督能力,敢监督、能监督,更要更新监督理念,会监督、善监督,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局面。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目的,不是为了监督而监督,更不是显现“你错我对”,而是通过法律监督,督促被监督者解决问题、补齐短板,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共同推动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共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张建明指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是维护国家司法公信力,保证国家法律在刑事执行活动中得以正确实施的重要监督环节,一是要强化监督意识,始终敢于监督。要深刻把握当前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持续强化法律监督意识,始终做到敢于监督、不怕碰硬,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二是要提高监督能力,积极善于监督。要提高发现问题、依法处置问题、协调配合的能力,处理好监督与配合的关系,增强监督实效,形成法治建设合力,实现共存共赢、共同进步。三是要完善制度机制,规范制度建设。着重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加强与执行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和督促跟踪监督机制,确保执法司法标准统一、刑事法律施行统一。四是要强化队伍素能,提升履职能力。加强案例教学、实地考察、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交流研讨活动,促进刑事执行检察人员增强业务素能,坚持秉公执法,依法正确履职,努力锻造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执检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