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促进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和全市法院民事、行政审判及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金昌市人民检察院与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会签印发《关于建立民事、行政审判及执行案件电子卷宗数据信息共享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分八条,就调阅民事、行政审判及执行案件电子卷宗的范围、程序、电子卷宗数据共享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调取电子卷宗的管理、保密,双方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审判、执行管理系统与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系统的对接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多年以来,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受多种原因所限,发展不够充分,案件线索来源单一,审查案件基本依靠调阅纸质案卷去完成。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民事、行政审判及执行领域虚假诉讼、套路贷等案件也不断出现,通过传统的调阅纸质卷宗进行审查办案,已不能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需要。通过建立检、法电子卷宗数据信息共享机制,运用大数据平台从海量案件信息中筛查、发现违法点,强化大数据赋能检察监督精准度,规范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活动更加有序有力,促进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审判及执行工作更加公正高效,已成为顺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公平、正义新需求的有效途径和现实必然。《意见》的出台,进一步强化了金昌检、法两院工作的衔接配合,有效促进了双赢多赢共赢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