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下午,金昌市检察院会同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召开河(湖)工作联席会议,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永生、市水务局副局长安锦宏、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全体干警、市水务局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安锦宏通报了上年度全市河(湖)工作开展情况及考核结果,介绍了河(湖)专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和线索,对相互配合开展河(湖)“清四乱”、河湖管理范围划界确权、打击非法采砂等工作提出了建议;与会人员共同分析研判了重难点问题线索,结合本单位职能分工研究部署了下一步工作重点及落实措施,并就进一步深化协作配合形成了一致意见。
安锦宏提出,要以落实河(湖)长制工作为切入点,各成员单位同向发力,健全河湖日常巡查维护、执法监管等长效机制,发挥好河(湖)长、检察长、警长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压实成员单位主体责任,强化信息沟通交流和执法监督协作,形成河湖管理保护合力,统筹兼顾打好打赢河湖保卫战。
周永生就进一步推进河(湖)工作提出意见,他强调,一是要落实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协作配合体系,持续强化形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合力,构建起配合密切、协调有序、监督严格、保护有力的工作格局;二是要加强日常沟通联系,进一步落实落细联席会议、信息互通、问题线索移送、调查取证配合等工作措施,常态化开展协作配合工作,切实将制度机制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三是要围绕提升综合治理效能,深化行政执法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衔接的有效方式和务实举措,共同协作办理重点案件,通过案件办理立标杆、做示范,切实解决河湖“四乱”问题,坚决打击非法采砂等破坏河湖生态环境和管理秩序违法行为,持续推进河湖治理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