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18年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对金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和金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金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和金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区级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2.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和犯罪预防工作。
3.对各类刑事案件依法审查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工作。
4.负责对看守所的羁押工作实施监督,并依法查办监管场所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和羁押人员的重新犯罪案件。
5.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刑事赔偿等工作。
6.开展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对同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审判工作进行监督。
7.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负责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工作。
8.负责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内设纪检组、政治部、办公室、检委办、预防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公诉科、未检科、侦监科、控申科、民行科、技术科、执检局、案件管理科、法警大队16个科室。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格附后。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824.84万元,支出总计1824.84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60.81万元,增长9.66%,支出增加160.81万元,增加9.7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上划为一级预算单位,经费保障水平较。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638.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3.47万元,占68.57%;其他收入514.92万元,占31.43%。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62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1.82万元,占83.43%; 项目支出268.41万元,占16.57%。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04.61万元,较上年增加-216.31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办案业务经费和装备业务经费支出力度加大,导致结转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123.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1.69万元,增加-15.86%。主要原因是2018年纳入省级预算管理后,地方财政拨付的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1.82万元,增加33.48%。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且上年度结转结余数过大,支出力度加大,导致决算数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94.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36万元,增长-13.8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2.51万元,增长18.12%。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且上年度结转结余数过大,支出力度加大,导致决算数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94.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50万元,占5.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5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发放干部职工文明城市奖金及拨付的综合治理目标奖充抵工作经费。公共安全支出790.87万元,占79.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01万元,增长41.4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0.40万元,占7.0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63万元,占3.89%,住房保障支出41.76万元,占4.2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7.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7.61万元,较上年增加-237.1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划后部分人员的经费由地方管理。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60.06万元,较上年增加28.83万元,增加21.9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业务范围扩大,项目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6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9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开支范围,导致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6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2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7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压缩三公经费的开支。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 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0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28.83万元,增长21.97%,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各项费用较上年增长较大。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67万元,增加57.9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办案所需各类设备,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99.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9.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无预算绩效考核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