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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检察机关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促进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运行

时间:2022-04-21 16:04:3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一个时期以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行为人在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期限到期后不缴纳罚款,在法定期限内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未按照相关规定依法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未执行到位的情况多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执法公信,损害了执法权威,对维护正常交通管理秩序造成负面影响。针对以上情形,202111月以来,金昌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有效发挥监督作用促进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拓展监督渠道,积极查找案源。金昌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充分利用行政非诉数据平台,对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行政执法文书进行大数据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变等案上门为依职权主动监督。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让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监督中来。

强化案件审查,确保监督质量。金昌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通过调阅部分道路交通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台账、实地走访、询问等方式,对48件道路交通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发现作为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存在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相关内容等行政违法情形,损害了行政执法权威,给交通秩序管理带来负面影响。金昌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对此开展了类案监督,立案3件,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件已回复采纳,1件正在办理。

加强沟通协调,扩大监督效果。金昌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后,继续保持与被监督单位加强交流。针对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其他不规范不到位的现象,建议加强对案件承办人日常业务管理、指导,认真落实审核把关责任,不断提高执法文书制作能力和水平,确保案件质量符合要求;同时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引导驾乘人员及广大市民树立守法出行、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绿色出行理念,自觉做文明、诚信交通参与人,不断提高全民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

强化学习培训,提高监督能力。行政检察业务专业性强、涉及知识领域广泛,金昌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在扎实开展监督工作的同时,紧紧围绕依法履行行政检察职能要求,认真落实周一学习例会制度,突出抓重点、强弱项、补短板,坚持把提高专业化办案能力摆在优先位置,加强理论知识培训和实践技能培训,在学习和实践中提升办案能力。

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方式,也是检察机关贯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下一步,金昌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将继续秉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贯彻双赢多赢共赢,认真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进一步提升检察建议的质量和水平,为服务保障金昌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更高质量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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