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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4年)

时间:2025-06-20 09:06:4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226日金昌市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主要工作

 

2024年以来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省委赋予金昌聚力打造五城的使命任务,紧紧围绕转型跨越高质量发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运用法治力量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金昌贡献检察力量

一、永葆对党忠诚政治底色,始终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

牢记检察机关是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这一根本属性,筑牢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坚持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党组学习35次。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和省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重大事项67件次。健全学习长效机制,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深入推进省委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改促治。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班子成员带头交流研讨10。将党纪学习教育与廉政警示教育紧密结合,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全体检察干警规矩意识更强、作风建设更实、实干精神更足。

持续深化党建业务融合发展。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成立检察护企党员服务队,能动履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名党员获得市级党员示范岗荣誉称号。积极开展立足岗位做贡献等服务活动,结合普法责任制落实,开展学习《宪法》《民法典》、反诈骗、反毒品宣传宣讲等志愿服务活动10次。

二、坚定为大局服务政治自觉,做足服务高质量发展检察+文章

牢记党的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聚焦金昌加快转型跨越高质量发展,切实以高质效法律监督保障中国式现代化金昌实践

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金昌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主动创稳政法主战职责精准打击违法犯罪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99167人、起诉346477人。从重从严从快惩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批捕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2025人、起诉1314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涉邪教犯罪批捕414起诉419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起诉恶势力犯罪15人。对1件陈年命案依法层报最高检核准追诉。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起诉重大责任事故犯罪1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件。针对金融单位在监管、履职过程中存在的内控不严、违规放贷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份督促整改。

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和检察护企专项行动1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办理侵害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案件6破坏公平竞争领域犯罪案件8件。构建检察+工商联”“检察+商会机制,全市检察机关主动入联”“入商会13次,召开座谈会13次,提出安全生产、民生领域类检察建议7份,参与调解4件涉企案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服务保障绿色发展乡村振兴。依法严惩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审查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1017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件,制发检察建议4份。牵头制定《关于联合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水资源、水生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建立河西五市跨行政区域水生态环境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共同守护水资源、水生态安全。服务保障城乡融合发展,加强涉农检察工作,对姜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2提起公诉。

依法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强化监检衔接,反腐败合力进一步增强,受理并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67人。全面准确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受贿犯罪44人、行贿犯罪12人。积极参与医疗领域、金融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依法对吴某某受贿案3提起公诉,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管理漏洞,积极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稳步推进检察侦查工作,认真履行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的侦查职能,全面落实最高检加大力度、务必搞准工作要求,核查控告举报线索19件,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33人,促进司法廉洁、维护司法公信。

三、提升为人民司法法治自觉,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牢记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根本立场,回应人民呼声,维护人民权益,接受人民监督。

履行职责守护社会公益。认真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立案公益诉讼案件55件。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件。以检察履职维护国家利益,办理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6件,挽回国有资产损失180余万元。聚焦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出行与生活安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促进盲道和无障碍卫生间等基础设施优化完善、养老机构规范管理。联合文广旅部门集中开展长城保护检察监督回头看活动,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5件,凝聚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合力。

用心用情做好检察为民实事全力做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4加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力度和防诈宣传起诉5593人。起诉涉养老诈骗犯罪116追缴违法所得606.6。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2人。开展检护质量安全专项工作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818人。积极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办理民事支持起诉5案件43,帮助讨回欠薪12.5万元。履行司法救助6职责向因案致困的14名当事人及其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26.6万元。

如我在诉办理信访案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接待群众来访572次,七日内程序性回复率、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院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77综合运用检察和解8、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9等形式,将检察履职贯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过程,金川区检察院与区综治中心协商建立检调对接10工作机制,检察12309窗口入驻区综治中心,推动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全面推行公开听证11,深入细致做好案件当事人的工作,促成刑事和解13件、民事和解3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7件,减少对抗、促进和谐。

凝聚合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批捕77人,起诉1114人。对涉罪未成年人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12,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人,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25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或相对不起诉决定。联合妇联等部门组织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定期参加家长学校13制发督促监护令2214。金川区检察院依托刑事案件办理,针对小华(化名)母亲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监护失当的行为,向法院提出变更监护权起诉意见并得到法院采纳支持15持续强化犯罪预防,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16数据库,推动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正精准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85场次。金川区检察院被确定为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该院鸿雁未检工作室17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优质品牌。

增强为法治担当检察自觉,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牢记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这一宪法定位,立足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基本格局,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

依法履职提升监督质效。深化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监督立案、撤案29件。纠正遗漏同案犯13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6件,办理刑事抗诉案件2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149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案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1件。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提出监督意见18件。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9件,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案件12件,发出检察建议18份。深入落实数字检察18战略,精准应用法律监督模型19,成功办理各类监督案件14件。

一体履职加大监督力度。全市检察机关深化一体履职、协同履职。刑事检察常态化对下指导,深入基层院指导案件49件次,办理了张某某等3人妨害药品管理案20等重点案件。刑事执行检察上下一体化办案,成立巡回检察组,对金昌监狱、县区看守所及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巡回检察21,发出监督纠正意见19件,推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进一步规范。民事检察两级院同步开展虚假诉讼22专项监督,办理案件5件。行政检察一体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23,办理案件95件,提出检察意见5324。公益诉讼检察集中开展定点屠宰场所产品质量安全”“散装食品安全等专项活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件。全市检察机关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成案17件。

抓实三个管理25提升案件质效。深化业务管理,常态化召开检察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会商会,更加注重对检察业务态势、规律等的研究,针对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多集中在寒暑假现状,及时向市委政法委汇报并会同各责任部门以放假前最后一课”“法治公开信等方式督促提醒、做好预防,落实好管护职责。细化案件管理,把司法责任制落实到每一起案件、每一个办案人员。开展轻罪治理26专项调研,落实轻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永昌县检察院会同县法院在县公安局成立轻微刑事案件一站式快速办理中心27,实现了侦、诉、审同区办案。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办理案件202件,平均办案期限缩短4.4天,持续提升诉讼效率。实化质量管理,深入推进案件质量管理一体化,充分发挥内外部、上下级制约监督作用,在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等多环节加锁,评选优劣质案件15件,评选优秀典型案例12件。

自觉接受各方监督配合制约。牢牢把握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内在要求,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市人大常委会专项视察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工作并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报告。自觉接受民主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开听证员参与案件办理318件次,参加检察开放日4次。自觉接受监督制约,与市政府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构建全市依法行政与法律监督互相配合、行政执法与检察履职良性互动的协作平台。持续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28实质化运行,开展案件会商54次,邀请侦查人员列席案件讨论会24次。

五、坚持大力推进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

牢记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人员履职新要求,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不断夯实检察高质量发展根基。

持续提升干警队伍素能大力实施忠诚铸魂工程,坚持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纵深推进三抓三促行动、铸忠诚警魂活动,组织开展全员政治轮训和业务培训。常态化开展先进典型、身边榜样宣传活动,永昌县检察院检察官刘铎被选树为全省政法系统执法办案政法楷模,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检察侦查业务能手。大力实施素能提升工程,与甘肃政法大学建立检校合作共建机制,加强教育培训、理论研修、人才培养等方面交流合作。强化实战实训和岗位练兵,组织开展全市检察人员基础技能竞赛、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案件汇报竞赛等培训竞赛活动,坚持传学讲学、以传促学机制,推进培训效果全面提升。

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大力实施青蓝人才工程,充分发挥头雁示范引领作用,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493件,占比23.2%。持续开展市院检察委员会观摩评议基层院院领导办理案件,激励引导全体干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深入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坚持和完善年轻干部入职轮岗交流,常态化开展上派下挂工作,安排3名市院初任检察官到基层院实践锻炼。大力实施固本强基工程,优化内部管理,提升内生动力,实现四大检察一体协同发力,有效解决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优化完善《检察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以严格考核赋能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扎实抓好院领导联系基层院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基层院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持续夯实检察现代化基层基础。

狠抓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大力实施纪律作风锤炼工程,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抓实风险防控,出台《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细则》,全面排查司法办案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29落实,全市检察干警填报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195件。常态化开展廉政家访和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加强干警八小时外监督。大力实施文化润检工程,积极创建书香机关、学习型检察院,举办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持续落实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做好老党员、老干部联系工作,努力营造和谐温暖、团结活泼、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不断提升检察干警的凝聚力、向心力。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好守住检察意识形态主阵地生动讲好金昌检察故事国家主流新闻媒体刊发稿件40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迈上勇当先锋、转型跨越的快车道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遥遥领先在全省高质量发展中稳居前列全市检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守护民生为民司法、能动履职强化监督,实现了新发展取得了新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靠的是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监委和政法各单位的积极配合,更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监督质效不高的问题还未充分解决,法律监督工作还需持续提升、加快赶上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存在,还需持续锻长板、补短板、强弱项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还有待继续提升,领军型人才、业务型专家还需持续培养。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持续发力、加以改进。

 

2025年工作安排

  

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职、担当作为,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一是更加突出政治统领始终把牢检察工作正确前进方向。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市委《若干措施》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更加精准服务大局全力护航转型跨越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主动创安主动创稳工作部署,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严重暴力犯罪、重大恶性犯罪,突出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犯罪,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惩治犯罪与预防犯罪并重、依法从严与依法从宽并重。加大对污染环境犯罪惩治力度深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落实惩罚性赔偿做实恢复性司法助力美丽金昌建设。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三是更加聚力守正创新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推动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一体抓好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持续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推动检察监督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转化,深度推进社会治理、源头治理,提升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效能。

四是更加注重强基固本持续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突出专业化发展导向,持续抓实检察队伍建设六大工程,不断提升检察干警能力素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做深做实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任务,做到放权管权并重、管案与管人结合。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续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防治灯下黑机制确保检察队伍纪律严明、作风过硬。

各位代表,百尺竿头思更进,不待扬鞭自奋蹄!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各项决议和要求守正创新、担当实干在新征程上书写人民满意的检察答卷为奋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金昌转型跨越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报告有关用语及案例说明

 

1.检察护企专项行动2024年初,最高检下发《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决定自20242月至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包括严惩破坏公平竞争领域犯罪,严惩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加强对涉企民事生效裁判和执行案件的监督,加强对涉企行政诉讼和行政生效裁判监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等重点工作。

2.姜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20233月,姜某某在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与他人签订渣土清运合同,在金川区某镇被占用土地上开挖蓄水池,并出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共计40万元。经聘请金昌地信勘测规划有限公司鉴定,姜某某在金川区某镇非法占用草地的面积为6.9公顷,采挖砂石191518.1立方米;经聘请金昌市林业勘察设计队鉴定,原有地貌已完全改变,原有植被梭梭树被严重毁坏。20243月,金川区检察院以姜某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提起公诉。现案件正在审理中。

3.吴某某受贿案:2003年至2022年,吴某某先后利用其担任永昌县人民医院院长、永昌县卫生局局长、金昌市人民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医疗设备采购、设备款结算、职务升迁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收受20人贿赂人民币315.5万元。20249月,金川区检察院以吴某某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金川区法院一审作出有罪判决。

4.检护民生专项行动:2024年初,最高检下发《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决定自20242月至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围绕就业、食药、社保等民生热点以及劳动者、消费者、妇女等重点人群,聚焦一个地区、一类人群、一个行业等突出问题,重点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运用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包括深化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强化反电信网络诈骗检察监督,加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等重点工作。

5.民事支持起诉:检察机关对损害国家、集体或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依据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的民事权利遭受侵害,有诉权的当事人因诉讼能力欠缺等原因未提起诉讼,检察机关可支持受侵害的单位、集体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6.司法救助: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等,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或其近亲属,由国家给予适当的经济资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所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7.院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按照最高检要求,自2021年下半年起,所有首次信访案件均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坚持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能听证尽听证,努力化解法结心结。对于上级交办的重点重复信访案件,实行两级检察院领导联合包案化解。

8.检察和解:包括刑事检察和解和民事检察和解。刑事检察和解是检察机关在办理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积极赔偿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或者双方达成和解并切实履行,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可以依法不予逮捕或者不起诉的一种制度。民事检察和解是检察机关在办理申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过程中,通过释法说理、分析利弊,引导申诉人息诉息访或者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化解矛盾争议,结束诉讼程序的一种办案形式。

9.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检察机关在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时,全面贯彻行政诉讼法确定的立法目的,在监督审判机关公正司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加强调查核实,针对行政争议产生的基础事实和申请人在诉讼中的实质诉求,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多种途径,促进行政争议得到依法、公平、有效解决。

10.检调对接:检察机关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双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案件移送综治中心。综治中心组织调解机构对案件所涉及民事赔偿问题主持调解,经调解,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愿同犯罪嫌疑人(监护人)就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赔偿等达成和解协议,经检察机关依法监督和认定后,对确属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谅解、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案件,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应从轻处理。

11.公开听证:检察机关依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相关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审查案件的一种重要方式,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化解,将检察权置于阳光之下,通过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的参与,提升检察公信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促进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实现案结事了。

12.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强调的是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和关爱。教育,是指通过各种方式帮助未成年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感化,是通过情感交流和心理疏导,使未成年人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怀,从而改变其不良行为。挽救,则是在未成年人犯罪后,通过一系列措施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成为有用之才。

13.家长学校:针对涉案未成年人家长监护缺位、教育责任缺失等问题,依托家长学校集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其转变家庭教育理念、方式,提升监护意识和监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遭受侵害问题发生。

14.督促监护令: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者受到侵害,但是又未达到撤销监护权、启动国家监护的严重程度时,由检察机关向监护人发出要求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

15.变更监护权支持起诉案:金川区检察院在办理王某某涉嫌强奸一案中发现被害人小华(化名)父母均系吸毒人员,其父亲已亡故,其母亲先后多次被强制戒毒,小华平时在其奶奶和姥姥家交替住宿,存在较多的监护漏洞,其母亲平时对其很少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小华在上初中后因精神抑郁无法正常上学,其母亲亦未积极带小华进行治疗。针对小华母亲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监护失当的行为,金川区检察院决定依法支持起诉,申请法院撤销小华母亲的监护权,指定他人担任小华监护人。金川区法院经审理,采纳支持起诉意见,依法判决撤销小华母亲的监护人资格,并变更小华的监护人。

16.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司法机关根据罪错未成年人行为的严重程度、心理偏差状况、日常表现情况等,依法采取从严惩处、责令严加管教、训诫、专门教育、控辍保学等分级分类的干预措施,最大限度促进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17.鸿雁未检工作室:鸿雁未检是金川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文化品牌,寓意以检察之力守护每一个雏雁自由飞翔。依托工作室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罪错未成年人,开展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18.数字检察:数字检察是数字中国在检察机关的具体体现,是指在数字中国建设整体规划下,充分、深度运用大数据,最大限度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促进检察办案更加公正、检察管理更加科学、检察服务更加精准,其根本是赋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19.法律监督模型:是检察机关依托数字化技术,通过数据建模发现风险点与监督点,探索智慧监督方式。模型应用能够高效整合利用有关数据,经模型数据筛查和碰撞比对,精准发现问题线索,让监督线索发现难、工作碎片化、质效不突出等瓶颈问题有了新的破解之道,助力检察机关更好地开展监督工作,促进法律监督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张某某等3人妨害药品管理案:20235月至8月,张某某、周某某、左某某三人共同商议购买依托咪酯等,制作并销售上头电子烟,在交易过程中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扣押疑似依托咪酯电子烟烟弹502个,交易款130000元。经鉴定,电子烟弹检材中均检出依托咪酯。2023911日,依托咪酯被列入二类精神药品目录,从2023101日起,非法吸食、持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依托咪酯,将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该案中三人销售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的时间为20238月,金川区检察院结合证据情况、案件事实及犯罪构成,202457日以张某某、周某某、左某某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提起公诉。金川区法院对张某某等三人均作出有罪判决。

21.巡回检察:检察机关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执行机构实行巡回检察,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维护监管秩序稳定,纠防冤错案件,促进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执行机构严格执法,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保证国家法律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正确实施,巡回检察采取常规、专门、机动、交叉等方式。

22.虚假诉讼:行为人单独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23.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刑事案件,认为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依法提出检察意见移送行政机关处理,并对行政机关的回复和处理情况开展跟踪督促、跟进监督的法律监督活动。

24.检察意见: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处分等措施时,与不起诉决定书一并送达有关主管机关或向其他有关单位提出纠正意见及检察意见时适用的法律文书。

25.三个管理:包括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三个管理的核心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主线是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抓手是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和司法责任追究惩戒,目标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6.轻罪治理:轻罪治理体系是指国家有关预防、惩治、改造轻型犯罪的理念、政策、立法、执法、司法、社会应对的各种方式、方法、措施的系统集成。主要包括:在执法司法理念上,推行轻罪治理的刑事政策;在刑事立法上构建轻罪定罪量刑体系、处遇措施;在行政执法上发挥前端处罚预防作用;在刑事司法上构建轻罪诉讼机制;在预防犯罪上进行靶向重点治理等。

27.轻微刑事案件一站式快速办理中心:2024528日,永昌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在永昌县公安局办案中心挂牌成立轻微刑事案件一站式快速办理中心,对轻微刑事案件集中移送、集中起诉、集中审理,切实提升轻罪案件办理质效,进一步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缩短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期限,提升办案效率。

28.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指检警共同做优刑事大控方,以构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为抓手;一方面,检察机关适时介入侦查活动,使办案质量有效提升;另一方面,积极开展专项监督与治理,回应社会期待。是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执法司法责任体制改革和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起到重要作用。

29.三个规定:2015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和司法部)为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先后印发的三项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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